建设产业为了自身的稳健发展,迫切希望保险业在工程保险方面与之有更深入
建筑业是仅次于矿山采掘业的风险事故高发的产业,我国目前约有3500万建筑做从业人员,由于一线作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不强,加工作业环境日益复杂,行业风险较多,过去几年全国因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确良人员残废率,高的年份达万分之七,低的年份万分之一。近两年,事故死亡率逐年下降,但重大事故率却在上升。此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确良风险包括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财产、一般责任、承包商履约和设计商设计错误、咨询(监理)商失职等执业责任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往往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危害,因此加快发展工程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1997年11月3日,我国颁的《建筑法》把建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为法定保险,顺应了建筑业对风险保障的迫切需要,反映了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来推行建筑保险制度的时机已逐渐成熟。近两年,建设部关于建设市场改革的总体思路中,建立以工程担保的工程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被放在重要的位置。因此,借助政策的法律来推行工程保险金的探索已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由单一险种的投保向综合保险转化,由各承包商分别投保向业主统一投保转化。这一趋势表明,一方面保障更加全面,相对费用更加优惠,一方面又防止了漏保或重复投保。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已成为国际上工程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