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外贸,风险无处不在 受骗难以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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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 2005年6月3日7时35分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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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事实
事实一:辽宁省大连市一家专业蜂产品进出口公司,在今年初与土耳其一家公司的出口贸易中,被对方欺骗两个货柜50%的货款,另两个货柜的货无故在土耳其滞留达两个月之久。
事实二:今年6月,我国内某公司接到汉城一公司针织裤订单2万件,谈价格、签合同一切顺利,样品却迟迟未能确认。后来,汉城那边告知,先把面料备齐,等客户最终确认再做大货。最终信用证过期了,先付给对方的3万元佣金也未能退回。
“使馆经商处每天都接到国内商家的咨询,要求了解当地一些公司的真伪。经商处经过反复调查后发现,不少与国内商家联系的公司都是‘骗子公司’。”一位驻外使馆经商处的官员说。
随着外贸经营权彻底放开,众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初试身手,“我企业被骗事件有可能不断发生,”业内资深人士预测。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企业人士。
外贸公司“从考察、签约到项目认同、履约都要小心,正所谓‘步步为营’、步步小心”,中国贸促会仲裁委研究所的杨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贸公司经营不慎被骗的事件并非近些年才出现。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外贸经营权没有放开的时候,外贸企业被骗的现象就已经存在。目前,“大部分涉嫌‘欺骗’的外国公司,都是在利用中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外贸业务过程操作不规范‘钻空子’。”杨先生告诉记者。
具有多年外贸从业经验的许先生对记者说,民营企业做外贸,几乎是每走一步都存在风险,从合同条款、信用证到装船几乎都有可能遇到陷阱。其中,检验单和商检证签字问题和货到付款问题是外国不法公司给我国企业“设套”的惯用手法。
许先生举例说,一家北京企业如果要出口商品给外国某公司,只需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出相关证明,再到天津接受抽检换证,便可装船出口。外国公司则通常要求货到后亲自在检验单和商检证签字确认,而实际上,某些不法外国公司会在收货之后以质量问题等各种理由拒绝签字,导致我国企业无法从银行兑汇,白白蒙受损失。另一种较常见的情况则是,不法外国公司利用货到付款方式在接受货物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等为由,拒绝付款。
据许先生介绍,某些不法外国公司还把交货日期定得很紧张,企业周旋于办理生产、运输、报关、商检、装船等手续之中,几乎没有喘息的机会。这些环节中的不确定因素非常多,很容易延误我企业的“交货日期”,那些外国公司便借此拒付货款。
限于自身实力,我企业很难妥善处理上述问题。“企业去外国质检部门重新检验出口商品显然不现实也不划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讼费用则比商品的价值高出很多,居多民营企业根本打不起官司。”
许先生表示,我企业遭遇外贸欺骗的时候往往束手无策、无可作为。
“缺乏经验、准备不足是我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外贸活动的最大问题。”许先生说,在外贸活动的任何一环都存在着风险和可能的陷阱,就算信用证、结汇的单据都没有问题,合同条款的内容也可能有陷阱。因此,“选择讲诚信的客户以及‘小心!再小心!’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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