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底新商标法出台,允许个人注册商标后,商标注册背后的钱景,催生了一批职业注标人,而发展到今天,已渐成气候。商标炒家,这个近几年来才慢慢兴起的行业究竟是怎样运作的?什么原因会令他们一夜暴富?商标职业炒家的生活状态如何?本报记者近日对这一特殊的新型职业进行了调查。
商标,根据定义的解释,应该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可你相信么?今年35岁的四川人冯先生,虽然没开一家店、办一个厂、甚至连一份人们通常意义上的工作都没有,却是跨食品、服装等多个行业近30个商标的所有者。他,就是一个近两年悄然出现的“职业注标人”,也被人称作商标“间谍”。在四川、乃至全国,像冯先生这样的职业商标炒家并不少见。深圳商标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大约有300余自然人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去年深圳成功注册的1.3万件商标中,有3成是自然人注册的商标;而这个比例在成都则达到了50%。
夺人所好常被“千夫所指”
即便是那些坚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企业主也都明白及时注册商标的重要性。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也很难防范“有心之人”。
商标炒家冯先生专职于抢注商标已经两年了,今年35岁的他曾做过5年的报社记者,并因工作之便认识了不少企业家,对商业策划也不陌生。3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一个以注册商标为业的专职炒家,聊天中他随口帮对方起了一个商标名字,谁料想竟引得这个“专业人士”连连拍案叫绝,随后便去工商局注了册。结果一年后,对方请他吃海鲜,酒酣耳热之际,他了解到这个商标为对方赚取了15万元的转让费。冯先生惊诧于“原来一个小小的创意竟可以得到这么高的回报”,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下子顿悟了。”随即,冯先生用2万元注册费成功注册了10个品类商标,当他成功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自己的第一个商标后,就一心扎进了这个行业,成为专业的炒标人。据他自己讲,年利润在30万元以上。
“这行干好了是神仙,干不好就会被‘千夫所指’。”虽然收获颇丰,但冯先生心情并不太好,提起自己的工作就是一肚子苦水,“好名字经常有人已经在用了,可一些没有知识产权意识的人总是迟迟不去注册商标,或者没有把商标的品类注册全,我比他们先注册了,他们却总以我没有进行生产为由控告我恶意抢注。”冯先生话出有因,由于他注册的商标A(在受访者要求下隐去),与同城的一个商家同名,面对冯先生开出的60万元价格,对方选择的是把他告上了法庭。
自己辛辛苦苦创下的牌子被别人注册,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正因如此,面对被商标炒家抢注的商标,虽然有企业最终选择用法律手段取回,但由于法律程序相对繁琐,绝大多数企业主首先还是会与商标炒家进行协商,如果商标炒家要价适中,不少企业还是会掏腰包的。
所谓职业注标人,就是指现在一些人自己注册或购买商标后,再转卖给生产企业,由于注册商标价格低廉,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商标炒家手上的“货源”都是自己注册的,所以职业注标人也被很多人称之为“商标抢注者”,一个“抢”字暗示着人们对其的不满。现行的《商标法》在商标权上一直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商标谁先申请,权利归谁。对于不少商标炒家而言,业已创下口碑的品牌商业价值当然最大,如果能用低廉的注册成本获取商标的使用权,绝对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事后卖回给原企业固然可以得到极高的报酬,把商标卖给原企业的竞争对手,对注标人而言,有时更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