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李先生在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购买了某品牌电热 水器,厂家承诺可以终身上门保修。近日,热水器出现了质量问题,李先生同厂方联系后却被告知,要把热水器运到厂家才可修理。李先生希望厂家能够兑现承诺上门维修。然而此时厂家表示,该厂家产品半年前就已在银川撤柜,如今的销售服务中心只对小零件进行维修,对于大宗部件不予修理,而所谓的“终身上门服务”也并不是免费的。李先生感觉上当受骗,于是投诉到银川市12315。经过12315工作人员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厂家同意由销售服务中心对李先生的电热水器予以维修,并免去维修费,使这一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类似“终身保修”难以兑现的案例在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交通工具等易损耗商品上并不少见。大部分生产企业在最初承诺“终身保修”的时候的确很有诚意,他们并不希望欺骗消费者,而是希望依靠这种承诺来树立企业形象,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最终在其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享受优质的售后服务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遇见以“终身保修”招揽生意的商家,消费者一定要多个心眼,还是要以商品本身的质量为重,不要被不实的“终身保修”承诺迷住了眼睛。企业一旦作出了“终身保修”的承诺,就成为了用户合同的一部分,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必须遵守,否则就属于违约,可以追求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