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商务指南 > 商务视点
20亿元蛋糕谁能享用?卡拉OK收费之争愈演愈烈
2006/8/11/8:40  来源:人民网
 

    自从7月18日,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新闻发布会在文化部召开之后,梁钢的工作多了一项新的内容,就是接待并回复来自全国各地络绎不绝的问询。8月初,当再有记者提及希望就“KTV收费”事宜采访他时,梁钢已经无法掩饰疲惫的声音:“等新闻发布会吧。”

    梁钢,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卡拉OK曲库建立的主要负责人。伴随着“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正式启动,作为“系统”启动项目的统一曲库的建立,将他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文化部、版权局争先登场

    “统一曲库”是系统将经过授权的合法歌曲入库,加入该系统的KTV为顾客播送的歌曲通过曲库点播。这源于今年3月开始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等规定,而在当时,文化部对于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的限制,是这个条例被人关注的焦点。

    虽然文化部一再声称“此举旨在防止不健康歌曲进入KTV”,但舆论很快就唱出了“反调”会不会造成全国人民“唱同一首歌”的局面;“不健康歌曲”的定义该由人民说了算还是由某一部门;一经实施收费,相关费用会否转嫁消费者。

    与民众关心的问题不同,就在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天,7月20日,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把对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收费标准草案,提交到国家版权局。

    “卡拉OK音乐电视收费”这一标准来源于2005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只有经国家批准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才能向经营场所使用的音乐作品、音乐电视收取使用费”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可以依法收取使用费。

    其实,早在7月7日,国家版权局就已经正式批复,同意了由两家机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

    继文化部之后,国家版权局接连围绕KTV版权问题对外发布消息,将这一由文化部掀起的关于“统一曲库”的纷争,演变成了文化部与版权局关于KTV版权收费到底谁是权力人的争执上来。

    收费问题愈争愈烈

    梁钢公开表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实行的是“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系统的接入不要钱。但很快,舆论将之定性为“文化部为KTV版权使用收费铺路”。

    梁刚代表文化部在媒体上发言的声音刚落,7月27日,国家版权局举办了媒体座谈会,专门围绕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的收费程序等问题做具体解释说明。

    版权局这次座谈会的第一个议题,设置为“谁是收费主体”。

[1] [2] [3] 下一页 
  
[关键词搜索]:卡拉OK 收费 版权  【大 中 小】  【打印】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 更多 
·外地手机卡冲击北京资费高地 低话费根在竞争  (8.10 13:59)
·高端定位“曲高和寡”等离子电视败走麦城  (8.10 13:59)
·“泄愤吧” 真人充当沙包任由顾客踢打  (8.10 13:59)
·“克林霉素”又惹事  (8.10 10:43)
·“名门痞女”放言消费男色  (8.10 10:5)
·徐静蕾博客叫卖自唱彩铃  (8.10 8:47)
·灰色地带下的暴利 私募基金经理人的操作实录  (8.10 8:32)
·谷歌遭遇“版权门” 离破产有多远?  (8.10 8:32)
·民宅禁商:助推房价?抑制创业?  (8.10 8:32)
·中国今年计算机病毒感染率74%  (8.10 8:32)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