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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超时加班”被索赔3000万
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ode of Conduc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1/4的员工连续工作六天以上。
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到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新快报记者徐碧姗实习生吴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