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是免费午餐
抽文:信用卡不仅不是免费的透支工具,甚至是昂贵的透支工具。但这并不能抹煞信用卡作为一项临时、短期、紧急、小额融资工具的好处。
首先是对信用卡功能定位上的误解,以为信用卡是免费的透支工具,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
根据规定,只有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结账才能享受最长50天免息还款期,而用信用卡在自助银行或柜台取现则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自取款之日起计收万分之五的日息,而且还要收取现手续费,如果不及时还清取现金额及由取现产生的手续费,不仅取现金额要收万分之五的日息,连同手续费也一并收取万分之五的日息。
计算免息还款期时很多人以为如果刷卡消费后,可以免费享受50天免息还款期,以为这50天是免息的,从第51天才开始计息,假如透支60天后还款就只付10天的息,这是非常错误的观点。首先,并不是每一笔消费都是50天免息还款期,这与刷卡日期、当月天数、银行结账日等诸多因素有关;而这个免息还款期是指持卡人在这个期限内还款是免息的,一旦超出这个期限,就不是按超过免息还款期外的日期计息,而是由于未在免息还款期内还款致使免息还款期失效倒回去从刷卡消费记账日当天开始计息。
关于免息期的计算,如果某银行对账单日为每月5日、指定还款日为每月23日,以客户每月消费一次计算,如果客户在当月4日消费1000元,免息还款期就是当月4~23日这段时间,为20天;如果是当月5日消费,则免息还款期就是当月5日到下月23日的时间,那就高达49天。
在计算信用卡透支滞纳金时,均以月息为单位,而在计算循环利息时,一般是以日息为单位,而且是复息,即上一期产生的罚息与滞纳金到下一期时还要计复息。而在计算日息时,有的银行均按每个月30天计息,有的银行则按实际天数计息,即大月按31日计,小月按30天计。
一般信用卡持有人产生了透支后,并不要求一次性还清全部透支款项,而是按消费金额一定比例付清最低还款额即可,如果付清了最低还款额,银行就不会对透支款项计收每月5%的高额滞纳金,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没有付清,银行就会对全部透支款项计收滞纳金。
你要为信用卡支付以下清单
按照国内银行通常标准,信用卡的收费项目一般包括:
(1)年费:依普通卡到金卡的级别不同从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2)境内柜台取现手续费:在发卡行的分支机构柜台取现,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最低金额人民币5元;
(3)双币卡在境外发卡行分支机构或国际组织会员银行的柜台取现,按交易金额的3%收取手续费,每笔最低3.5美元,且对在境外行分支机构取现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持卡人一并缴付;
(4)境内行的ATM机取现:不论是在本行或他行的ATM机上取现,均按交易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