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何募集资金。
资金的来源无非外资和内资两个途径。筹集资本无非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上市的通道受到严格的审查,一般企业无法进入。同样,企业发行债券也受到严格的限制。而间接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十分困难,因为它们一般资产较少,无法抵押,没有授信的历史记录,缺乏专门的服务机构,贷款额度较小,同时存在所有制上的歧视。当然,中小企业自身鱼龙混杂,也使得一些有潜力的企业埋没其间。目前,国内的投资群体远远没有开发出来,在资金市场上,一方面大量的中小企业迫切需要得到稳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居民手中持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尽管银行利息连续下降了七次,但是居民储蓄存款6万余亿,仍然居高不下,我国还缺乏适合的投资渠道。即使劳保金、退休金也缺乏合适的投资途径,仅有的国债市场显得无法满足高回报的要求。所以,迫切需要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创业资本,满足市场供需要求。
三、如何收回投资。
收回投资一般有两个渠道,一是上市,二是股份转让。但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上市条件不成熟。我国证券市场限制较严,私营或者外资企业受到严格控制,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二板块市场”仍未建立,这就为创业资本的运作带来困难。股份转让可以考虑商业出售,也可以转让给另外的创业投资公司,甚至可以考虑管理收购,即所谓的MBO方式。
四、如何培育富有冒险精神的创业家和具有远见卓识的创业投资管理人才。
创业家要有一定的远见卓识,要有冒险精神,具备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能够充分调动自己周围的人员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智慧。同时,如何培育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才已经迫在眉睫。创业资本管理,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需要具备金融市场的运作经验、营销拓展能力、相关政策法规见解、法律背景知识、市场的敏锐洞察以及对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宏观的把握。绝不能简单地把科技开发人员等同于创业投资管理人员,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差别。
五、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创业资本只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一个方法,“华山不只一条路”。应当广开门路,不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比如,信用担保制度。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是由地方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出资组建的,现在一共52家,主要业务就是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此外,日本民间存在着向中小企业投资和融资的创业基金,日本政府、日本开发银行和民间组织还共同出资成立了产业基础健全基金,为创业基金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提供担保。北京首创向蓝地服装提供了担保,他们的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六、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