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末,正泰与施耐德耗时半年的专利侵权案在温州落槌,此案中,高达3.3亿元的巨额赔偿无疑最为引人注目,但这并不是正泰惟一的收获,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表,正泰集团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首次向跨国巨头正面还击便以胜利告终,这份信心的获得以及经验的积累,对正泰来说才是真正重要的。
“小角色”引发的大战
在这场正泰与施耐德的旷世纠纷中,起到导火线作用的,是一项名为“高分断小型断路器”的专利技术。这项技术在1997年就被正泰申请了专利,随后其被用在型号为NB1的小型断路器上,每个断路器只有两三个火柴盒大小,售价仅为10元,算得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角色”。但正泰的律师们统计后发现,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在被施耐德侵权使用的时间里,每个售价达20余元,从2004年8月2日到2007年7月31日这不足两年的时间里,施耐德共生产销售此类产品8.836亿元,获利大约超过3.34亿元。于是,正泰一纸诉状,将施耐德告上了法庭。
面对诉讼,施耐德做出了回应,称“正泰该项专利不具专利性,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因此,施耐德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但现实狠狠地给了施耐德一记耳光。
2007年4月26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就在这一天,正泰与施耐德的专利侵权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上,正泰的代理律师提出了施耐德的5款产品侵犯了正泰“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赔偿正泰损失约3.3亿元。但施耐德方面依然坚持,认为正泰的专利不具专利性,知识产权保护无从谈起。于是,正泰的技术是否具有专利性,便成为了此案的关键环节。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判定正泰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专利有效,驳回了此前施耐德提出的“专利无效”的理论。
这似乎预示了,这场“大战”的胜利天平已经开始向正泰一方倾斜。今年9月29日,双方的第二回合较量再次在温州拉开战幕。但此次交锋,无论是施耐德还是正泰,对于案件的最终走向都已经大体心中有数,虽然双方依旧都用大口径的箱子装满了诉讼材料,但志得意满的正泰用中巴车运送了几车员工来旁听,而反观施耐德,除两名律师后再无他人参席。当审判长用40分钟时间宣读完厚达55页的判决书后,正泰员工的脸上掠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法院当庭裁决施耐德侵权成立并向正泰集团赔偿3.3亿元。对于这一结果,正泰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庭审结果与我们的预期基本符合,我们很满意。”
善泳者溺于水
但满意的注定只是正泰,10月,有消息称,不服判决的施耐德正酝酿着提出上诉。这场轩然大波,表面上看已告一段落,但展望未来,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而这次的交锋也远非双方的首次正面碰撞,恰恰相反,二者之间的战争旷日持久,可谓是一对真正意义上的“世仇”。细数根源,双方一共有24次对簿公堂,其中,国外诉讼有18起,国内诉讼有6起,但与此次不同的是,前24次,正泰都是以被告的身份站上了法庭。
法国的施耐德电气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气行业生产厂商,与西门子、ABB一起,把持着世界电气市场的高端,在中国,情况依然如此,而与之相对的中低端市场,则由正泰、德力西等一批民族企业牢牢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