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市公安局获悉,随着各个银行信用卡发卡量的增长,全市信用卡犯罪案件也逐渐突出,信用卡诈骗犯罪已成为经济犯罪案件中增幅最大的一类犯罪。
一是盗取信用卡磁条信息复制伪卡。犯罪嫌疑人在自助银行门禁、ATM机、POS机处安装盗码器装置,复制信用卡磁条信息,进而制造伪卡,实施犯罪。
二是采用调包手段获取卡主手中信用卡。犯罪嫌疑人利用持卡人在ATM机处提款时,采取谎称持卡人掉钱、向持卡人咨询某事、编造借口搭讪等方法吸引持卡人注意力,进而将真卡调包。实施此种手段的一般为团伙或妇女携带小孩作案,不容易引起持卡人警惕。
三是在ATM机上设置陷阱,直接盗取现金。犯罪嫌疑人用透明胶条等将ATM机的出钞口封堵,待持卡人刷卡提现后,发现现金不能吐出时,往往认为ATM机故障而离开机器,并向银行报修,犯罪嫌疑人便借机将现金取走。
四是冒名申请信用卡。犯罪嫌疑人以代办信用卡等手段骗取受害人个人资料,进而冒用受害人身份截流已申办下来的信用卡进行消费。
五是利用窥视到的卡号和密码,在不必持有卡的情况下,通过网上银行交易、获利。
面对花样繁多的信用卡犯罪手段,本市警方提醒持卡人必须掌握必要的防范方法,并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
在银行柜面、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设备上办理业务或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时,请注意保护个人密码,防止旁人偷窥。不要轻信粘贴在机器上的电话号码,尤其不要在电话中或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信用卡密码,不要将交易凭条乱扔。
请勿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交易,不要随便在网络上输入银行卡个人信息资料。
请将身份证、信用卡及个人密码分开存放,请勿随意用纸写下个人密码,并尽量经常更换个人密码。
请勿让他人使用您的信用卡及个人密码,尽量不找他人代办信用卡。
对于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请谨慎确认,以免对方骗取自己的卡号和密码。您的密码只有您个人知道,任何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都无权询问您的个人密码。
在刷卡消费时,请尽量让信用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之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
刷卡消费的交易请您确认无误后再在签购单上签名,并谨记收回您的信用卡,请勿在金额空白或不完整的签购单上签字。
保留所有刷卡消费和其他信用卡交易凭条,及时与银行帐单进行核对,如发现不明交易,请立即与银行联系。
请您进入装有门禁系统的自助银行以及在ATM机等自助设备上进行操作之前,请留意机身是否异常,周围是否有可疑附加物,例如门禁、插卡口附加物,张贴的可疑告示,微型摄像头等,除向ATM机本机刷卡操作以外,不在任何装置上刷卡、放卡。
在使用ATM时,如遇ATM机没有吐钞或未退卡片时,请不要立即走开。请注意屏幕提示,耐心等待。若判定确实卡片被没收后,请及时与银行联系领取卡片并更改交易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