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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陷阱的克星“网上购房”
2008/8/29/07:21  来源:艾瑞网  作者:黄相如

    前言

    许多人是用毕生的积蓄来买房子甚至负债来置业的,在买房的过程中却容易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蒙蔽了眼睛,往往在买房之后懊悔不及却回天无力。根据互联网孵化专家黄相如在罗伊网的网络调查了解到,目前买房主要有以下几类陷阱,同时也给大家支招,如何带应对,避免大家在购房时蒙受损失。

    一: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二: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三: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四: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五: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互联网孵化专家黄相如指出: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六:乱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超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

    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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