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之间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履行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各自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其余的义务。
十二、其他规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章:公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