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免性质定义及范围
第一类法定照章征税
01
名称: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
定义:指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征收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的进出口货物。
简称:一般征税代码:101
范围:除其他征免性质另有规定者外的一般照章(包括按照公开暂定税率)征税或补税的进出口货物;
第二类法定减免税
02
名称: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
定义: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对我国无偿援助或赠送的(不包
括经贸往来赠送、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和其他团体、个人的捐赠),或我国对国外无偿援助或赠送的物资。
简称:无偿援助
代码:201
范围:(1)根据双边政府协议规定无偿赠送或援助的进出口物
资,如:外国政府利用自愿捐款或基金向我国提供的无偿的经济技术援助项目、成套设备或单机;外国政府
对我国的无偿援助或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赠款购进的货物;
(2)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和其他政府间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
开发银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日本输出入银行)以及国际贸易组织等无偿援助或赠送的物资,如联合国有关
组织机构同我国进行的经济技术合作;多、双边结合的经济技术援助合作项目;联合国粮农组织对我国的无偿
援助项目进口的粮食、食品和其他物资设备;国际红十字会和各国红十字会救济、捐赠给我国红十字会的物品
以及由中国红十字会组织负责接受和分配国际红十字会组织为我国无偿提供的救灾物资;
(3)我国政府对外无偿援助或赠送的物资。
03
名称: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定义: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除无偿援助进出口
物资外的其他实行法定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非按全额货值征税的部分进出口货物。
简称:其他法定
代码:299
范围:(1)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照章征税的除外);